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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章 刚开局就被飞龙骑脸?(1 / 3)

张伟扭头看向姜白,沉声开口:

“被害人姜白先生,在事情发生之前,曾先后两次遇到过我的当事人遛狗不牵绳,案发当晚是第三次。”

“我是不是可以认定为,被害人理应对‘遛狗不牵绳’这件事有所预见?并对由此可能引发的危险有所预见!”

“除此之外,我的当事人每晚遛狗的时间和路线均为固定,也就是说,只要别人留心观察,不难发现其中规律。”

“而被害人姜先生,却偏偏在我的当事人遛狗回家的时间和必经之路上,与之‘偶遇’。”

张伟的目光骤然之间变得犀利,语气也加重了几分:“我有理由怀疑,被害人是刻意为之,他的行为,有故意钓鱼的嫌疑。”

“请求法官和各位陪审员,可以着重考虑这个可能。”

赔肯定是要赔的。

牢也肯定是要坐的。

但赔多赔少,坐几年牢,还是有操作空间的。

而张伟要做的,就是抓住每一个突破口,尽量为他的当事人争取减刑。

“被害人,对于被告律师的陈述,你有什么想说的?”

法官看向姜白。

姜白微笑起身,看着对面的张伟,开口道:“张律师,我想请问,我国哪条法律规定了,不可以在晚上带着价值两百万的古董青花瓷出门?”

还没等张伟回话,姜白便看向法官,说道:“法官阁下,我首先要阐明一点,我所做的任何事情,都是合情合理合法合规的,并无任何僭越之举。”

“被告律师认为我应当有所预见,这个说法我并不赞同。”

“在第二次遇到被告人遛狗不牵绳的时候,我曾向长河街道派出所报警,民警同志赶到后,也对被告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,而被告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并承诺会进行改正。”

“我充分相信被告人当时有悔过之心,谁能想到她非但没有悔过,反而变本加厉!”

“而且我提供给警方的视频证据中足以显示,在案发当晚,我曾对被告进行过必要的提醒,但是很可惜,被告并未理会,依旧我行我素,这才酿下大祸。”

“以上所说,皆有证据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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